夜班經理(大堂副理)之工作職責及范圍
夜班經理(大堂副理)之工作職責及范圍
職銜:夜班經理(NIGHT MANAGER)
工作時間如下:
每星期工作六天,每天工作八小時半,工作時間從晚上十一時正至明晨七時半,一小時膳食.
工作范圍如下:
(1) 為酒店夜班中之最高級的負責人。
(2) 記錄當天晚上所發生的重要事情。
(3) 巡視酒店范圍。
(4) 抽查當天空房及待修房情況。
(5) 與保安部當天晚上之最高負責人緊密聯系,監察夜班員工之操作及酒店范圍內之可疑人物。
(6) 簽核夜班接待員的客房營業統計表。
(7) 處理客人登記及房間編排上遇到的困難。
(8) 監察屬下員工之工作、操作及儀表。
(9) 改進及提高前堂房務之水準及效果。
(10) 處理屬下員工之紀律問題。
(11) 監察前堂部耗用品的消耗量。
(12) 處理住客及前堂部員工之投訴事宜。
(13) 聆聽住客之意見及解答住客之疑難問題。
(14) 監察直屬之各小組的操作情況及工作程序。
(15) 提高部門內之各小組的款待小準。
(16) 核準換房,更改房租,支出及退款等事宜。
(17) 處理及報告客人在酒店內遇到的意外事情。
(18) 處理及報告客人用餐或飲酒后不付帳之事宜。
(19) 處理及報告客人在酒店內之財物失竊和損毀事宜。
(20) 處理及報告酒店財物之損毀事宜。
(21) 負責開啟及關閉客房雙重鎖事宜。
(22) 根據酒店規章,處理緊急情況下之事宜,如火災、住客死亡或嚴重染病等。
(23) 協助評核員工之工作表現及態度。
(24) 歡迎及護送貴賓到其客房。
(25) 確保酒店晚間之清靜狀況。
(26) 嚴厲監督員工在晚間工作者須遵守不可睡覺守則。
(27) 培訓屬下員工。
(28) 確保客房資料架上之資料正確無差錯。
(29) 察查各類前堂分析報告。
(30) 在高入住率時,決定是否接受散客之搬入申請,并決定可否將已訂房而還未到達的空房出租與否。
(31) 對上向副前堂部經理負責及報告。
(32) 負責其他由副前堂部經理所安排之任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