餐飲部匯報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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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能及時,全面了解和掌握部門內部動態,使發生的問題能得到及時、正確的處理和解決,同時也為了能夠真正做到上詢下達,使每一項具體事情能落到實處,餐飲部特制訂內部匯報制度,有關規定如下:
一、匯報內容
1、工作完成情況。部門例會上布置的有關工作事項,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,并在日例會上通報有關完成情況,未能完成的工作要說明原因?! ?/p>
2、意外事件,應立即匯報部門領導和有關職能部門領導或值班經理。
3、發生治安問題應及時匯報。比如發現行跡可疑者、偷盜行為者、聚眾賭博等。
4、日常工作中發現的問題。如客人投訴服務質量和菜肴質量問題,違紀違規情況等。
5、物品短缺情況應及時上報。正常增添和特殊需要應及時上報采購。
6、員工出勤情況。對未請假兩天以上不來上班的員工,必須匯報部門。
7、同事之間部門之間,有不利于團結行為、影響工作的人和事要及時向部門匯報。
8、設施設備維修保養情況應經常性通報。
二、匯報形式
1、逐級匯報:特殊情況例外。
2、口頭匯報:一般情況在部門例會上匯報,特殊情況可通過電話或當面向領導立即匯報。
3、書面匯報:以書面形式把匯報內容事情經過,詳細書寫清楚,呈送部門。
三、匯報處理結果
1、部門例會上立即答復。
2、研究討論后答復。
3、請示上級領導批準再答復。